凶狠无赖,专靠欺诈等等歪斜手段强索别人钱财为生,是为公害……”
这话一出,饶是文启都觉得这可不是说到他心上去了么。
方庆更是一拍巴掌,就嚷嚷道:“可不正是如此么,就是公害!”
还想问二堂哥借书来看,没想到书上还有这些个知识。
可到底更关心的还是朝廷律例到底是怎的处置这些个“光棍”的。
在知道一旦问罪明白后,便会处以笞刑、杖刑,甚至于徒刑。若是再犯,还会从重惩处,直接充军之外,而且更有一则,每每赶上朝廷施恩的时候,也就是说皇帝登基、立后立储,或是天灾**的时候,常会颁布赦令。赦免一批在监犯,既往不咎,大赦天下。
但往往这种大赦也是有之限度,并不是一概而论的。比如谋反、欺君、贪污等等的十恶死罪,俱都不在赦免之内的。
但偏偏历朝历代,光棍也从来不在赦免之内。
旁的案件但有一线生机,未尝不从宽处置,可光棍案却是断没有从宽的时候的。
自是大喊痛快的。
都在叽叽咕咕地盘算着这拨“光棍”又会受到怎样的惩处。
可在花椒看来,这拨“光棍”,尤其黄氏,对